12月15日,区水利局组织并通过了宁波市春晓、梅山供水工程水土保持方案验收。参加验收的有宁波市水利局、北仑区发改局、环保局、国土资源分局、农林局、重点办、宁波市自来水总公司及方案报告书编制单位山西大地复垦环保工程设计有限公司等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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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市春晓、梅山供水工程北仑区大碶街道和春晓镇,项目全长23.63km,起点为北仑水厂,终点为梅山大桥,其中包括一座隧道长8478m和两座供水能力分别为8万吨/日和5万吨/日的泵站。项目总投资2.51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86亿元)。该工程扰动、破坏原地貌和植被面积39.53公顷,损坏水土保持设施面积2.89公顷,水土流失预测总量9440.3吨,水土保持防治责任范围63.14公顷。
根据水土保持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该工程实施本水土保持方案后,扰动土地整治率可达到99%,水土流失总治理度达99%,拦渣率达到97%,林草植被恢复率达99%,水土防治措施指标均可达或超过到本方案预定的防治目标,使项目区生态环境和水土流失得到有效的治理,具有一定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