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13日,杭州、绍兴等地继遭受今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袭击后,又出现了强降雨天气,引发临安、桐庐、诸暨等局部地区山洪与地质灾害,造成人员重大伤亡。省委、省政府领导对此高度重视,省委书记、省人大主任赵洪祝和省长吕祖善迅速作出了重要批示;省、市防指8月14日晚上召开电视电话会议进行了传达、贯彻,并对当前以防御降雨为重点的防汛工作进行了紧急部署。为深入贯彻执行省、市、区领导批示和省、市防指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切实做好当前我区的防汛工作,特紧急通知如下:
一、切实加强对防汛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把防汛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来抓。为此,省、市领导要求各地党政主要负责人不得出境至省外;如确因工作需要,必须做好外出请假手续,并指定专人顶岗。
二、各地、各部门要严肃防汛纪律,加强防汛值班制度,进一步落实防汛工作责任制。防汛值班必须由领导带班,切实提高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置能力,并按规定向上级报告汛请、险情和灾情。由于防汛责任不到位、管理疏漏、上级指令执行不力等造成人员伤亡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三、要高度重视强降雨及其引发的山洪、地质灾害的防范工作。对强降雨的防范工作,首先在思想上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决不能松懈,其次必须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防御工作,落实防范措施:
1、密切关注天气预报,密切监视当地的水雨情变化,做到及时监测、预报、预警。气象部门要尽可能地做好天气特别是强降雨天气的准确预报,为防汛决策赢得宝贵的时间和提供科学的依据。
2、国土资源部门要进一步排摸区域内的地质灾害隐患点,加强对地质灾害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在加强对原有隐患点的监测和预警同时,会同乡镇、街道在全区范围内对有可能会发生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的区域进行一次排查,将有可能会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纳入监测和预警范围内,严防地质灾害引发人员伤亡事件发生。切实加强山洪地质灾害预警信息的及时发布和传递,建立山洪地质灾害预警体系和预警员制度。
3、水利部门和各镇乡(街道)根据各自管理职责,要及时做好山塘、水库等水利工程的安全巡查管理。水利部门要认真做好三大水系河网和新路、城湾等重要水库的调蓄、预排(泄)工作;各镇乡(街道)要迅速开展山塘、水库、堤防等水利工程的特别检查。特别是对一万方以上的水库,必须严格执行区防指提出的“库位控制在正常库位的80%以下”要求,对目前仍处于高水位的水库,必须立即采取有效措施,坚决把水位降到相应要求;病险水库仍要严格执行“病库限制蓄水、险库放空运行”;正在除险加固的水库必须落实周密的防汛防台应急预案,绝对不允许任何山塘水库出险,危及下游群众生命安全。
4、交通部门要加强包括在建的交通道路的安全巡查,防止发生因边坡或路基松动引起的山体滑坡。
四、各地、各部门要不断研究分析,做好相关人员的自身安全工作,确保每一位在前线防汛抢险救灾的干部群众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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