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24日,水利部在宁波北仑北电宾馆组织了国电北仑三期扩建工程水土保持设施验收会议,并同意通过该工程的水土保持设施竣工验收。水利部太湖流域管理局、浙江省水利厅、宁波市水利局、北仑区水利局和施工单位省建工集团、中天建设集团,以及水土保持设施技术评估单位中国水电顾问集团华东勘测设计研究院、主体工程设计单位中国电力工程顾问集团华东电力设计院、水土保持方案编制单位(监理、监测单位)上海勘测设计研究院、建设单位国电浙江北仑第三发电有限公司等单位的代表和专家参加了验收会议。
三期扩建工程位于北仑发电厂原海涂渣厂内,新建2×100mv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工程实际占地面积112.22hm2,其中永久征地91.32hm2,临时占地20.90 hm2,实际完成总投资70.99亿元,其中土建投资13.16亿元;工程于2006年12月正式开工,2009年6月投产。施工期间,受水利部委托,省、市、区水行政主管部门多次到现场进行水土保持监督检查,指导建设单位开展水土流失各项防治措施。
验收组在查看现场,并听取了建设单位、施工单位、主体工程设计单位和水土保持技术评估单位、水保方案编制单位、水保监理监测单位的情况介绍和汇报后,充分肯定了建设单位能认真执行水土保持这一基本国策的有关要求,从方案编制到水保监理、监测单位的落实,水保投资额的大幅增加,充分体现了建设单位对水土保持工作的重视,能较好地落实水土保持相关法律法规、文件和规范的要求,各项水保设施得以完建,其中施工过程中的二层防护体系、二级沉砂拦渣等经验值得推广。经评估水土保持方案确定的六项防治目标值现已达到到或超过,工程建设新增水土流失也得到了有效控制,投入试运行以来运行正常,同意通过水土保持设施验收。同时验收组要求建设单位继续做好水土保持设施的维护保养工作,补充相应的资料,为申报优质工程作准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