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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进一步做好今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防御工作的通知
来源:北仑区三防办 时间:2009-8-7 14:36:37 阅读 2428 次

    今年第8号台风(莫拉克)今天上午8:00位于北纬23.7度、东经123.4度,中心气压960百帕,近中心最大风力13级,七级风圈半径450公里,10级风圈半径100公里,预计该台风中心将以每小时15公里的速度向西北方向移动,今天夜里在台湾登陆,并继续向西北方向移动,于明天夜里在福建北部到浙江南部沿海再次登陆,(莫拉克)台风将对我区造成严重影响,要求各街道、乡镇及防指成员单位按照各自防台工作职责,落实防汛防台工作责任制,切实履行“防汛工作行政首长负责制”,加强值班和巡查,密切关注台风动向,落实各项防御措施,重点做好以下防范工作。
    一、街道、乡镇
    实行水利工程24小时值班巡查及水库(山塘)安全调蓄,1万m3以上山塘蓄水量应降至80%以下,并做到病库限蓄,险库放空,河网水位控制在中低水位。做好小流域山洪和山体滑坡、泥石流等地质灾害防御工作,落实巡查预警机制,必要时按预案规定采取果断措施安全转移危险地段群众;渔船回港避风,船上人员上岸避风,严禁擅自出海;网箱等塘内、外养殖人员撤离上岸;适时做好可能出险水库下游和易遭洪涝威胁、非标准海塘及其他存在安全问题海塘内的人员转移工作;做好低标准房屋、迎风房屋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安置救助工作;对存在隐患的水利工程要作认真检查,特别要重视病险水库、屋顶山塘巡查,及时落实保安措施。
    二、防指相关成员单位
    (一)区防指办、水利局:及时向防指提供雨情、水情、风情和水文预报;实行所属水利工程24小时值班、巡查及三大水系河网安全调蓄;督促街道、乡镇及有关单位做好河道清障工作;做好区防指日常工作及指导全区防台工作。
    (二)农林局(海洋渔业局):及时向区防指提供海洋潮位、海浪预测、预报;做好渔船回港避风,船上人员上岸避风工作;组织农民抢收瓜果、蔬菜等农作物,加固大棚和禽蓄转移工作。
    (三)城管局:加强市政道路、管网的疏通和预泄排工作;对城市高空设施、行道树、广告牌、围堰及其它市政公用设施安全巡查,及时消除隐患;掌握工地上外来务工者居住状况,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四)国土资源局:加强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巡查、监测及预报预警,必要时按预案规定转移危险地段群众。
    (五)建筑工务局:落实在建工地吊机、防护架等高空设施的安全措施;清除影响行洪排涝的临时围堰、便道等阻水构筑物;掌握工地上外来务工者居住状况,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六)交通局:做好交通运输船舶避风、渡轮停渡工作;会同乡镇、街道及时疏散、安置滞留在车站、码头的群众;落实在建工程防台措施,清除影响行洪排涝的临时围堰、便道等阻水构筑物;掌握工地上外来务工者居住状况,落实安全保障措施;及时抢修水毁交通设施,确保正常交通秩序。
    (七)建设局:协同乡镇、街道做好低标准房屋、迎风房屋及未经考验的新建房屋群众的安全转移和安置救助工作;对高空设施、地下场所、在建工地进行安全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掌握建设工地外来务工者居住状况,落实安全保障措施。
    (八)气象局:做好台风预报,及时向防指及成员单位提供台风消息和降雨量预测;参加防台会商,提供台风信息并提出防御意见。
    (九)教育局:掌握全区校舍安全状况,及时疏散和转移有安全隐患校舍中居住的师生;关注在校或校外参加其它活动师生的动态。
    (十)旅游局:及时疏散旅客,关闭海上(海边)、山区旅游景点,关闭期间要劝阻游客擅自进入,确保游客人身安全。
    (十一)电力、发改等其他部门按照预案和各自职责做好相关防御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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